聊聊"女摊主被网暴后轻生"事件
原创:U 君 公众号:赢在 8 小时之外 26 年10 月15 日
上周 (10 月6 日),四川宜宾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33 岁的胡女士在当地摆摊卖炸串,一位女顾客因对菜量不满,在多平台发布考评,摊主胡女士就跳河轻生了。
然后,很多自媒体博主都纷纷发文称:必须严惩那位搞网暴、害别人轻生的顾客。
结果,很多人纷纷涌入那个给考评的顾客那里,
去网暴她……
我仔细看了事件的经过,很遗憾,我并不站在女摊主这一边。
虽然我对她跳河这件事感到惋惜,但是我并不认为 "轻生的一方就是正义的一方",我也不认为那名顾客应该被网暴。
我的理由有 3 点:
- 什么是网暴?
网暴的定义大概是这样的:借助网络,集中或持续对他人实施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人肉、泄露隐私、恐吓骚扰等行为。
最常见的就是:雇佣水军 (或者号召网友) 给受害者打电话、发信息进行长时间的骚扰、谩骂,还会波及受害者的家人。
但是这次事件里的那位顾客是怎么操作的?她在某个社交平台上发了一条避雷帖子:
" 避雷某某铜锅洋芋,老板娘玩不起,嫌菜堆高了就不给加土豆。10 块钱一份的炸菜,堆得多了就不让夹菜了。
我买一份首先要吃饱啊,玩不起开什么店呢?后面直接就不给加土豆了,两份都没有加土豆,一脸高傲的样子,搞得好像谁欠你一样。"
然后下方有91 条评论,其中有一些评论也是附和的,大概意思就是摊主的服务态度不好。
我搜遍了所有的报道,全网能找到的只有这一条 "考评" 信息。
然后我就想:这也算是网暴?她只不过在社交媒体上发了一篇避雷帖子而已。
你可以说她斤斤计较,也可以说她矫情、不地道,但是你不能说她是个 "网暴" 的施暴者吧?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她也收到了很多网友发出的攻击性语言,她给出的回应是:
“我清楚大家的惋惜与悲痛心情,我同样深感遗憾。但我发布的仅仅是本人真实的消费体验评价,无任何恶意、无任何煽动、无任何捏造事实。我觉得我不该因为一场意外悲剧被无限追责、被全网审判。”
我觉得她说得很有道理,她这种行为绝对够不上 "网暴"。
- 最基本的胸怀。
根据《民法典》第1024 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消费者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布差异,即使措辞激烈、多次发布,只要未捏造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通常不构成恶意差异。
说白了,顾客发布差异就是想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情绪,她绝对想不到对方会因此而轻生。
写到这里,我联想到了老罗和严贝之间的纠纷。
老罗也只是在消费之后表达了一下自己的不满(
考评),但绝对达不到 "网暴" 的级别。
这时候,老贾就开始上演各种苦情戏码、上蹿下跳,最终把自己的品牌彻底摧毁,不能全怪到老罗头上吧?人家在你这里消费,如果感觉不满意,还不能让别人说两句考评?
就拿 U 君自己来说,每篇文章发出去之后,都会有人给考评,而且有人私信骂我(还好现有有助理帮我筛选,我看不到)。
我能怎么办?碰到给测评的就要死要活?碰到私信攻击的就跟他对骂?那我每天不用干别的了,精力和情绪全耗费在这些破事上面了。
毕竟,嘴长在别人脸上,他们怎么评价我,我控制不了。我唯一能控制的就是自己的眼睛、耳朵、嘴巴和双手,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我觉得人生幸福的关键就在这里: 你要在 "自己能控制的事情" 上发力,而不是在那些 "自己不能控制的事情" 上较劲。
- 我弱我有理。
我看了一下摊主和摊主家人在网上发布的内容,几乎全篇都是 "经营压力大"“每天只睡6 个小时”"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 这种博同情的说辞。
而且,通过摊主发出来的内容来看,她已经有抑郁倾向了。我分析,这次进行评价只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导致她殒命的是生活中的那些重压。
比如,需要抚养两个孩子,比如,经营利润率极低但是破事特别多的摊位。
顺便说一下,跟曰本、泰国相比,XX 的服务业非常差劲,几乎是全球垫底的。
无论是店铺还是摊贩(甚至包括很多医院),消费者光顾之后,服务人员可能对消费者恨之入骨,所以态度非常恶劣。
他们的想法是:你又来给我增加工作量了,我每个月就赚这么一丁点钱,还想让我对你笑脸相迎?没门。
有人会问:拿死工资的服务员是这样想,难道自己独立经营的个体户也这样想吗?
我的回答是:至少有50%的个体户是这样的,他们对消费者的姿态绝对是恨多于爱。
大家在消费时,如果想获得好的服务,尽量去大店。
而且,大店一般也都比较大气,能承接各种考评。
但是小摊主、外卖员、网约车司机就不一样了,如果你消费之后感觉不满意,最好不要给任何考评,否则很可能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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