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贱如何伤农?
发布专栏:知几共话
物价上涨,人们容易感受到压力; 物价下跌,却常常被理解成一件好事。但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吗?
为什么 "谷贱" 反而会伤农?从唐代两税法到明代一条鞭法,货币化征税为何可能加重百姓负担?文景之治留下的富庶,又为何会与土地兼并、豪强崛起同时出现?从这些历史片段出发,我们或许可以重新理解通胀、通缩、市场与国家调控之间的关系。
编者按:以下聊天是跟随在上期关于汽车产业周期聊天之后。
9 月16 日 13:43
即便中国到了冬天不会很惨,但也是冬天,还是要做好准备了
有时候会怀疑,有没有信息茧房呢?
领导层知道差吗?
可能他们还会想,通缩有什么不好?
买东西不是更便宜了吗?
他们脑子里是不是对通胀有什么刻板印象?毕竟初中历史就学到了蒋介石法币的故事
编者注: 当时中国长期实行银本位,但1930 年代国际银价上涨、白银大量外流,国内出现很强的通缩压力。国民政府在1935 年推行法币改革,后来在抗战和国共内战期间出现严重乃至恶性通货膨胀,最终法币在1948 年崩溃。到1948 年8 月法币退出前,一件1937 年卖1 元的商品,价格已经接近500 万法币。
中国千年历史就是米价,通胀乱世通缩盛世
谷贱也伤农啊
子明
当国家是按照银子征税,而老百姓是种粮时,我们就会发现,这会导致老百姓的劳动意愿大幅降低以及土地兼并骤然崛起
谷贱导致的土地大规模兼并之后,不久乱世就来了
要么就是一个足够大的市场来平抑价格波动,要么就是一个强大的政权搞宏观调控,历史似乎主要也就这么两条路
赞同,有一种观点就是 "一条鞭法" 大范围把征税折算银子其实也是灭亡祸根,因为唐代的两税法推行时,已经踩过货币税替代实物税的坑
一条鞭法是对的,但前提是要建设统一大市场,两者相辅相成
子明
其实,改稻为桑也是同理,有了全国统一大市场,改起来就容易了
虽然谷贱伤农,道理是这样,不过帝王经常以任内低廉的米价作为政绩写入史册或者与前人对比
嗯,老板对通缩的确没啥重点关注
子明
农业社会是几乎不存在供应过量和产能过剩的,向齐国管仲那样的经济战也只能局部短期制造出来
封建主义适合的是生产力不足、管理能力有限的社会,秦制适合的是封闭的系统,不能刻舟求剑
一个地块内,受制于交通和储藏,以及政治原因,应该是可以出现过剩的,但长期宏观来看,新生人口会迅速消灭这些过剩
子明
文景之治有过一段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然后武帝给你干起飞
编者注:这句话出自《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第八》。原文是在描写汉初经过长期休养生息,到汉武帝即位初期国家积累非常丰厚的景象。司马迁紧接着就写到财富积累之后出现了兼并、豪强、奢侈等现象,随后转入汉武帝大规模用兵、财政开支激增的叙述。
文景搞自由放任,站在武帝的角度就是亲爹给他留了一堆地主豪强
子明
历史反复提醒我们,低物价未必意味着好日子。若收入下滑、负担不减,通缩同样会侵蚀社会活力。稳定价格、维护收入预期,始终是治理的重要课题。
两税法
唐代的两税法,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 年)由杨炎推动的一次税制改革。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原来的 "租庸调制" 越来越难维持。原制度大体上按人丁征税,农民交粮、布帛,也承担徭役;但随着户籍失控、土地兼并、人口流动增加,按丁征收越来越不现实。
两税法做了几个重要改变。最直观的就是:一年分夏、秋两次征税,所以叫 "两税法"。同时,它不再单纯按人丁来征,而是更多根据土地和财产状况确定税负。换句话说,税制从 "你有几个成年男丁" 逐渐转向 "你有多少资产、多少土地"。另外一个关键变化是,税收开始明显走向货币化。制度设计上并不是简单地说 "所有税都必须交现金",实际操作也有钱、绢、粮等不同形式,但总体趋势是:税额越来越经常先按货币价值计算,然后再征收相应的钱物。
一条鞭法与"祸根"观点分析
一条鞭法主要在明代嘉靖、万历时期逐渐推行,张居正时期得到进一步推广。它把原来非常复杂的田赋、徭役以及各种杂派进行归并,并且越来越多地折算成银两征收。原来是交一些粮,出一些劳役,交各种杂税;变成了改革后的把这些负担合并、折算(主要按银两缴纳)
这在行政上其实有明显好处,税制简单了,政府征收方便了,也减少了一部分层层加派、制度混乱的问题。但它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农民的收入是 "粮食",政府要的是 "银子"。
假设一个农民每年要交:1 两银子的税。正常年份下一石粮食卖 1 两银子;卖 1 石粮,就能交税。但如果遇到严重的 "谷贱",粮食价格跌了一半,一石粮只能卖 0.5 两;可政府仍然要求交 1 两银子;那就必须卖 2 石粮食才能交同样的税。于是出现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名义税额没有增加,但农民实际承担的税负变重了。
于是原来欠税一万钱,只需要卖约 2.5 匹绢,后来却要卖十多匹。李翱明确把这个问题归结为 "钱重而栗帛贱",并批评让农民把自己生产的粮、帛贱卖换钱再交给政府。
元和十五年(820),户部尚书杨于陵等人在讨论货币问题时,建议两税等不要再强求 "见钱",而是允许用布帛、丝绵及各地土产缴纳,理由之一就是使农民免于 "贱卖匹帛"。《唐会要》保存了这份奏议;朝廷接受了这个方案。《旧唐书》也记载了同一件事:杨于陵等人主张两税采用当地所产实物,不再强征现钱,从而让 "物渐重,钱渐轻",避免农民贱卖布帛;朝廷采纳。
文景之后
汉初在经历秦末战争之后,统治者长期实行休养生息、轻徭薄赋的政策,对私人土地占有和财富积累也缺少严格限制。这种政策一方面促进了生产恢复和社会财富迅速增长,另一方面,在土地可以买卖、私人占有土地没有明确上限的情况下,也给财富集中和土地兼并留下了空间。文景时期的繁荣与豪强势力的增长,并不是两个彼此无关的现象,而是可以同时发生的。
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对汉武帝即位之初的社会状况有一段很有代表性的描述。他先写汉朝经过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已经达到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粮食甚至 "至腐败不可食" 的程度,说明国家财政和整个社会的物质积累已经非常丰厚;但紧接着,他马上转而写道,当时 "网疏而民富",同时又已经 "或至兼并",一些 "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也就是说,在司马迁的叙述中,社会富裕、政府管制相对宽疏和兼并、豪强势力的出现,本来就是同一个历史阶段的不同侧面。
早在汉文帝时期,晁错在《论贵粟疏》中就已经对农民失去土地的过程作了非常具体的描述。晁错指出,普通农民虽然终年辛苦耕作,但一旦碰上水旱灾害、赋役催征等情况,因为手中缺乏现金,就可能被迫低价出售农产品;实在无物可卖时,只能借高利贷,最终发展到卖田宅甚至卖子女偿债。与此相反,大商人掌握现金和商品,可以囤积居奇,在农民最急于变现的时候压价收购。晁错因此直接总结道:“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这说明至少在文帝时期,财富集中、商人取得农民土地以及失地农民流亡的问题已经成为朝廷官员公开讨论的社会现象。所谓文景时期为后来豪强地主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并非完全是后人根据武帝时期的现象倒推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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